北京2020年《東城區促進信息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支持企業征集公告
為促進東城區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根據《東城區促進信息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F將2020年支持企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為工商、稅務、統計在東城區的規模以上(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或年末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的信息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
(二)申報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制度、良好的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近三年內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嚴重失信記錄;
(三)政策執行中企業每年享受的政府扶持資金不能超過企業當年在東城區的綜合經濟貢獻;
(四)企業在同一年度獲得過東城區其他區級政府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可重復獲得本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可從優選擇。
二、支持方向
(一)新認定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獎勵
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給予資金獎勵。
(二)企業入圍榜單獎勵
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入圍的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榜單、中國軟件業務收入前百家企業名單的企業(不重復計算),給予資金獎勵。
(三)企業營收突破獎勵
對2020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信息服務業企業,給予資金獎勵。
(四)新設立、新遷入企業營收獎勵
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東城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的信息服務業企業,且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要求后,給予資金獎勵。2019年度已享受過該項扶持資金的,不得重復申報。
(五)新設立、新遷入企業房租補貼
對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東城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的信息服務業企業租用辦公用房的,連續3年給予租金補貼。2019年度已享受過該項扶持資金的,不得重復申報。
(六)企業持續發展獎勵
對東城區具備持續發展能力的信息服務業企業,該企業注冊日期須在2018年1月1日前,且營收與持續營收增速達到一定要求后,給予資金獎勵。
(七)信息服務業企業樓宇獎勵
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建筑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以上,且信息服務業企業租用面積占可租用面積70%以上(扣除商業配套及物業服務)的商務樓宇、產業園區,給予資金獎勵。
三、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申報
(一)編報虛假資料,套取財政資金;
(二)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
(三)虛假承諾;
(四)存在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法律糾紛;
(五)影響該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逾期未提交申請材料的;
(八)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納入失信黑名單及有嚴重行政處罰記錄;
(九)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環境友好型的企業或項目;
(十)2020年度企業享受東城區“一事一議”政策。
四、申報時間安排
各相關企業申報資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6日(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報送至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產業發展科(北京市東城區金寶街52號東城區政務服務中心7層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紀律及要求
(一)申報單位所提交的紙質資料與電子版資料內容必須嚴格一致,如發生不一致情況,以紙質資料為準。
(二)申報資料應規范制作,按照申報資料提交要求順序排列,A4規格膠訂,加蓋公章與騎縫章。
(三)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報單位須對所有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并須自行承擔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一切責任。
(五)申報單位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認真、如實申報,對于偽造合同、提供虛假發票和虛假資料等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取消其申報資格,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同時列入東城區企業不良信用名錄內。
六、聯系方式
第三方評審機構聯系人:劉老師、申老師
(87999418/13426310795、87999408/15120040960)
區科信局聯系人:陳老師(65258800轉8716)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七、附件
附件一:征集公告申報指南
附件二:企業申報表
附件三:企業信用承諾書
附件四:房租費用明細表
附件五:入駐企業明細表
附件六: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聲明
附件七:《東城區促進信息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北京市東城區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原文鏈接:http://www.bjdch.gov.cn/n3952/n4060/c11306947/content.html